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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基础,提品质,共建幸福家园—暨2024年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培训成功举办!
作者:6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次数:5801次
为响应物业管理行业“标准建设年”工作主题,加快构建长春市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动行业对标准的理解和运用,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综合能力。3月22日,由长春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办,长春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承办的“2024年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培训于长春华天大酒店成功举办。


全市、区住建局、街道、社区、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共计20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得到了各级物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得到了业内同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现场热情高涨,座无虚席。


会议现场

此次培训学习分为上、下午两场,分别由长春市房管局物管中心主任陈勇力 、市物业行业党委副书记、长春物协会长王维剑作开班致辞。


长春市物业行业党委副书记、长春物协会长  王维剑

王维剑在开班致辞上表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培训是协会今年重点工作之一,举办本次培训就是要为物业工作者进一步宣贯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强调物业服务底线和红线,有效地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对物业企业进行服务水平的提升和管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物业服务工作,为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希望通过培训,各物业单位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标准的内涵,提升服务水平。

长春市房管局物管中心主任  陈勇力

陈勇力指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民生保障和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各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专家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培训不仅是加强基层物业管理部门素质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在座各级物业管理人员系统学习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全面提升自我的一次难得机遇。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共建幸福家园。

长春物协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要乾

长春物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要乾担任本次《2024年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培训讲师。会上,张秘书长从“基础管理服务”、“房屋共有部位管理”、“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和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管理服务”、“客户服务管理”、“评分细则”全面宣讲了《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文件的内容,进一步规范长春市物业行业服务质量的评价体系,客观、公正、透明地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北京市京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潘宏欣


为提高社区和物业管理人员对物业管理条例的理解和应用,长春物协邀请北京市京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潘宏欣作《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在培训中,潘律师详细解读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包括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维修资金的管理等方面。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条例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让参训人员对物业管理有了更清晰地认识。为更好地规范物业管理活动,规避风险,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奠定基础。


长春市房管局物管中心副主任  任现彬

任现彬在培训最后特别强调举办“2024年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培训的目的,是将服务质量标准落地的动员会,全体物业管理和服务者要高度重视。我们要始终坚守物业管理的本质,为业主提供高效的专业管理和优质服务,赢得业主的认可和尊重。我们要认清身份,明确责任,不断强化业主导向意识,“关注关键时刻”“理解客户关注点”“抓住管理和服务的核心”,与业主建立有温度的连接。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自我进步,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法律法规,要成为业内“专家”。通过全体物业工作参与者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我市物业服务质量,提高我市广大业主居住的舒适感和幸福感,共同推动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会议现场

本次培训是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的重要举措。希望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深入理解并熟练掌握标准化的服务流程与规范,进而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同时,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推动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将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培训全程直播,观看人数达5636人次,线下集中培训2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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