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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倡议!
作者:6    发布时间:2024-02-27    浏览次数:5432次

长春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倡议


各会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月23日雨花台区一小区火灾的相关情况。截至23日24时,火灾已造成15人死亡。火灾原因初步查明,系因一层架空层电动车起火引发。

此次火灾事故再次敲响警钟,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减少此类事故发生,物业服务企业要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风险源头管控,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就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倡议如下: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专项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明显停放标志,引导居民规范停放。严禁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违规充电,物业服务企业应重点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确保禁停区域通畅。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推动加装电动自行车梯阻设施。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服务行为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充电设施,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建立完善设施管理维护档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物业项目设有消防控制室的,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三、组织发动物业+业主齐抓共管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数量及充电设施情况的摸排,建立信息数据台账,分场所、分类别核实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现有数量、充电设施现有数量及需要建设数量等具体内容,充分发动广大业主,引导业主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抵制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并保留证据。


  四、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

     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要重点查验开发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划配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未按规划配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立即向规划、住建等部门报告,并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依法依规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五、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要充分利用小区业主微信群、电梯广告栏、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途径,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典型火灾事故,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宣传海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等,引导业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定期组织业主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业主逃生自救能力。


长春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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